今天是2021年01月01日   第1教学周
专业介绍

法学专业介绍

作者:欧阳白果   来源:教务处  

法学专业现为广东省“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示范专业”。

本专业创办于2004年,自2013年起与国家重点建设的“世界一流大学”A类高校“电子科技大学”联合招收法学专业方向硕士研究生(已联合培养研究生12人),先后获批为广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综合实力连续多年排名全国同类院校法学专业前列。

本专业现有省级课程教学团队2个,省级精品资源课程(含在线开放课程)3门,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1个。建有省市研究机构平台3个,其中省级1个(广东省孙中山法治思想研究基地)、市级2个(中山市地方立法研究院、中山市制度创新研究院),获批为中山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中山市调解研究与培训基地。

 

1.专业定位

法学专业遵循本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定位,建设一流应用型法学本科专业。根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法治人才的需求,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并面向全国,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法治人才与其他类型法律职业人才后备力量。

 

2.培养目标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才兼备,具有公平正义的法律职业精神与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知识结构合理,专业基础扎实和职业技能熟练,综合能力较强,具备参与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法律服务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及创业意识,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机构,尤其是国家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专业工作,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高素质应用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本专业注重夯实专业基础知识,培养学生具备法律职业工作所必备的知识素质。突出训练专业实务技能,提高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主要培养具备法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良好职业道德的立法工作人员、法官、检察官、监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人员、仲裁机构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务人员。

 

3.培养规格

学制:四年。

学分:166学分。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知识能力素质方面的毕业要求:

1)思想道德与身心素质要求。遵守宪法与法律,践行法治精神,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和行为习惯、健全的职业人格和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健康的身心素质和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专业知识要求。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主要包括以核心课、必修课为代表的专业课程、与法务工作相关的必要的选修课程,形成从事法治实务工作所需的合理的知识结构。

3)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与实务技能要求。具备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综合应用于法律实务的基本技能,包括审判、检察、诉讼、仲裁、公证、行政执法、立法、法律服务等环节领域的实务技能,知晓法律实务工作的基本流程与要求。

4)专业思维方法与研究能力要求。基本掌握法学专业的思维方法,了解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能够应用基本的数据库进行中外文法律法规与法学研究文献检索,初步具备创新创业实践的基本能力。

有志考研深造者,能基本具备深造所需的专业知识水平、理论素质与研究能力。

5)沟通交流写作与合作能力要求。具备“能说、会写、勤思、擅做”等综合素养,具备法律专业工作所需的良好的口头表达、书面写作与团队合作能力。

6)终身学习能力要求。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本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了解法治实践的态势、立法与理论前沿的基本问题。

7)计算机操作、外语等方面的能力要求。掌握计算机、互联网的基础知识,具备本专业实践所需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掌握通过网络获取信息的方法。具备基本的外语能力和一定的国际视野。

 

4.课程体系

法学专业课程体系包括思想政治教育课、通识教育课与专业教育课。专业理论教学课程含专业核心课16门、其他必修课2门,专业方向选修课8门。课程体系完全符合高校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相应要求。

专业核心课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律史等。其他必修课包括法律文书学、法律职业伦理等。

实践教学课包括专业认知实训、法律咨询与援助实训、专业实习、模拟法庭、专业课外实践活动、毕业实习、毕业论文,以及职业生涯素养与规划、就业指导等。

 

5.师资队伍

法学专业基于课程体系,建有学科及年龄结构合理、专业功底扎实、教育教学与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科研创新活力充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全部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其中博士占比60%,有海外留学进修访学经历者1/3,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占比67%,硕士研究生导师6人。80%以上的专业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获过省市级或者校级的奖励、荣誉称号(省市优秀教师、优秀教学奖等)。

承担国家部委、省、市课题项目,教研科研创新成效较显著。近五年,教师主持省部级项目25项,市厅级、校级项目多项。其中省部级科研项目10项(教育部项目4项),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9项(教学成果培育类2项、教学团队建设类2项、专业建设类1项、课程与教材建设类3项、实践教学平台类1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6项(综合研究类重点项目2项)。主持市厅级纵向项目、市人大政府委托项目年均20余项。

一批科研论文著作、教研教学成果获国家部委与省市奖励,多项研究报告成果获立法机关、政府部门采用。近五年教师获省部级科研奖12项(论文成果一等奖5项),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多项次(获国家级、省部级奖50余项)。

本专业的“地方法治建设”科研团队,已成为中山市地方法治建设的主体智库,服务地方法治建设工作富有成效。其中,以“地方立法研究”为代表的“地方立法与法律实施研究”团队,作为中山市立法研究的核心力量,受托承担中山市多数地方立法的调研、起草、论证、评估等工作。以“孙中山法治思想研究”为支点的“地方法治文化建设研究”团队,立足服务地方法治文化建设,取得系列专题研究成果(省级厅级项目立项5项、出版著作4部),已成为海峡两岸暨港澳“孙中山法治文化研究”的重要力量。孙中山法治思想研究基地及其“法治思想论坛”,已成为海峡两岸暨港澳“孙中山法治思想研究”的主要阵地与平台(已主办海峡两岸暨港澳“孙中山法治思想论坛”四届)。

 

6.教学条件

学校与专业院系图书馆能提供较充足齐全的法学类专业期刊、著作等图书资源,配备有满足教学需要的中文和外文数字资源库。法学专业具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教学设施,配置有功能齐全的高标准模拟法庭、实训实验室等专业设施设备,以及能满足师生开展专业课外活动需要的场所设施。

法学专业院系与实务部门紧密合作,建有能满足实践教学需求、不同类型的实践教学基地。现有地处中心城区的实习基地32个,涵盖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工作的基本环节领域,包括法院、检察院、律所、仲裁委员会、公证处、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公安局,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内务司法委,以及市依法治市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等部门单位。其中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为本专业院系与之共建的广东省“省级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


初审(一审):欧阳白果   复审(二审):张祥意   终审(三审):陈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