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教财〔2009〕130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高〔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对《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暂行)》进行了修订并经学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pdf (198.20 KB)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2022年6月23日